• 那天又看到哪个电视台在放王晶版的《雪山飞狐》,记得八月份的时候也是看到贵州台在放这个新版的,扫了几眼看的着急,就在网上找到看了一宿给看完了,看王晶把原著改的面目全非,该死的不该死的全都死了,心中郁闷又跑去书摊上买了盗版的书重读了一遍。最早看这个书还没上初中呢,那时看我姐和我哥在看这些武侠,特别好奇,于是他们看完也偷来跟着看。91版的雪山飞狐可谓经典,尤其里面的歌当时真是太流行了,那版好像是孟飞和龚慈恩吧。我记得当时才上五年级还是六年级,看完电视还用木头板子刻了把刀,刀把上打个孔还系个红绸子,刀背上刻着胡一刀三个字,其实我是想刻胡斐的名字的,因为当时喜欢班里一个小姑娘刚好也姓袁,于是我暗地里把他当成袁紫衣把自己当成胡斐,可92还是93年我小侄子出世了,我哥直接就给他起名字叫胡斐,我想胡斐我是当不成了,不能和侄子去争名字争女人吧,还是当胡一刀吧,没事自己在院子里耍,拿着木头刀狠练武功呢。时间真是太快了,现在小侄子都上高一了,不知道他会不会碰到姓袁的姑娘并且喜欢上他,以我们那小地方来看概率很小,因为姓袁的屈指可数,所以就看他以后出来上学能不能碰到了。不扯这些了,接着说电视剧,新版里聂远演的胡斐还不错,不过朱茵演袁紫衣多少牵强,那么一把年纪了还装嫩看着就别扭,光看她的装扮业够痛苦的,穿上那种紧身的衣服,大腿和肚皮的赘肉裹都裹不住。安以轩很漂亮,可演的苗若兰傻不啦叽的还让人生气,黄秋生演的胡一刀可不错,方中信演的苗人凤也还行,就是服装和打扮有点搞笑,最喜欢的是阿娇演的程灵素,她可能也是最漂亮的程灵素了。

    提起程灵素真是让人又爱有恨,爱她的聪明体贴痴心,恨也恨她的聪明体贴痴心,也没法说,只能说她所遇非人,谁让她碰到胡斐并且爱上他呢,悲剧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其实她爱上胡斐也是一种必然,两人凄惨的命运背景,坎坷曲折的生活经理,还有相似的为人处世原则和善良的本性,诸多的共性加载一起也就难免会生爱怜。一般来说性格或经历相类似的人在一起,难免就会产生所谓共鸣或叫共震的现象。这种现象从物理学的角度讲,好像是有很大破坏作用的,因此在一个稳定的系统中应该尽量避免共震的发生。所以如果你和他/她开始产生共鸣或是共震,那就要小心了,因为危险可能不久就要发生。可惜的是那时候物理学还没研究出来,程灵素固然聪明但也意识不到这种危险,因此悲剧开始了。有人说怪只能怪胡斐在遇到她之前心里已经有了袁紫衣,其实悲剧的根本不是她比袁紫衣出现的晚,而是她没有袁紫衣漂亮。记得那个叫张爱玲的女人说过:没有一个女子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这个话说来残酷和刻薄,但确实是实话,这一句话就道出了一个很多男人人都不愿承认的本质,而作为胡斐这样英雄气概的男人,爱美人是清理之中的事。如果有人问我是不是长得丑就不配得到爱情了,这里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而是男人给不给的问题,并不是说要多美丽绝伦,但丑的话多半男人都会退避三舍,这些女人可能会有婚姻,因为没有嫁不出去的女人,但很少会有爱情的。

    总结一下老金笔下的女人啊,别说丑的了,连长相一般的都很少,或许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外貌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老金小说中其他的女性,就算不是特漂亮也都个性独特,娇美可人各有动人之处。小龙女外貌淡雅绝俗;黄蓉白皙娇艳,机智聪颖;任盈盈自尊大度,手段泼辣;赵敏美不用说了,除了漂亮还心机深沉;周芷若、小昭、阿朱、阿紫、木婉清、韦小宝的一堆女人等等,就是你随便抓出来一个都是可以鹤立鸡群的,唯独程灵素除外。记得书里描写程灵素出场的时候这样写道:那村女抬起头来,向着胡斐一瞧,一双眼睛明亮之极,眼珠黑得像漆,这么一抬头,登时精光四射。胡斐心中一怔:这个乡下姑娘的眼睛,怎么亮得如此异乎寻常?见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自幼便少了滋养。她相貌似乎已有十六七岁,身形却如是个十四五岁的幼女。……看完当时就忘了,因为这在老金笔下是非常少见的,随便哪个女的出场都要费些笔墨的,而程灵素的描写非常少,而且在后来老金也一直想淡化程灵素的容貌问题,更多的心思都放在了他的善良体贴和聪明机智上。当然小说里这个原因说的并不是很直白,因为老金还是比较含蓄的回避这个问题,但这也许就是她无法得到胡斐的爱的根本所在。

    哎,不去讨论为什么胡斐不会爱上她的原因了,还是接着说为什么娶妻要取程灵素这个问题。按小说里讲,她的名字是她的师父无嗔用《灵枢》《素问》两本医学经典为她取的名,这一点就非同凡响,她常年独居深谷里,孤单一人却也让她具有独特的空灵和神秘之美。她下毒的本领出神入化,医治中毒的人本领也出神入化,即使处理苗人凤的眼睛这祥困难冒险的手术也淡然自若,更别说别的事了。小时候他姐说她是丑八怪,胡斐这么心胸宽广一娃儿都觉得灵素要下毒害她姐姐了,可是程灵素没有,她只是把家里的镜子都处理掉了,善良得让人无语。很多人分析胡斐之所以不喜欢程灵素就是因为这丫头太聪明,连环局都成了小菜,可是她算不准胡斐,最后只好亲自把毒吸出来,自己一命换胡斐一条贱命。书中反复出现的天下第一毒物七星海棠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本身毒,但是拥有它的人百毒不侵,这正是七星海棠的主人程灵素的写照。程灵素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行事虽不迂也不失赤城之心,极具智慧却不张扬逼人,工于心计却不尖酸刻薄,既不偏执也不盲从。她的机智镇密、细心体贴比黄蓉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她那素淡如水的气质更是让人干到亲切,就像邻家妹妹一样。更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净洁善良的心。善良本已是一个被人用烂成为俗不可奈的词,可这在程灵素这却是意义不同的,她是令人恐惧的毒手药王的弟子,她是手持巨毒——七星海棠的主人,她的师兄姐全都是丧尽天良恶毒至极的人物,她本就是一个可以撑握生杀大权的用毒女子,可她说:晚辈这一生,从未害过一条性命。这是不易的,可是她做到了。就是清理门户,也是极具巧妙的安排在自己死后。

    可人算不如天算啊,程灵素何其冰雪聪明之人,可再聪明之人,遇到了爱字,也会糊涂也会傻。不过一般来说,女人的爱往往是自私、极端且激烈的,在爱与不被爱的情况之下最容易产生妒忌与憎恨。有人说,程灵素用自己的命来换胡斐一辈子的内疚与无法尝还的债是为了让他记住自己,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程灵素自己说,一定要死一个人的话,我宁愿那个死的是我,你死了,他会比我死了更伤心,我还不是生不如死吗,我为了救你而死,那该多幸福,我相信胡大哥,那样纵使我能天天跟他在一起,他心中只会惦记着你。这段话,更表明了她对爱无私的付出并不是出于什么阴暗而自私的目的,也并不存在像那些极端的女人那般惯有的心理。而只是她看得更明白,也更透彻。她明白胡斐心中只有一个袁紫衣,所以她也只能暗自流泪,而她真正的珍贵也正在此。所有一切不是因为她那妙手仁心的绝技,也不是因为她为爱献身殉情的壮举,而是她的爱不激进,不极端,不自私,不狭隘,至始至终都那么无怨无悔淡然无我。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非常不易,这是很少有人可以做到的最难能可贵的事情,她不只聪慧,更是宽广、无私而明理的,这正是她区别于一般女人的最珍贵的地方。程灵素临死前说出的那番话才是她非死不可的真正原因,在她看来,既然不能赢得胡斐的爱,与其让胡斐毒发身亡,自己孤苦伶仃的活在人世间,还不如自己死了的好,死了一切都解脱了。活着,不能走出自己心中的结,还不如死亡,而且我读原著的感觉是程灵素其实不是非死不可,隐约中还是有办法的,但那个办法只有她知道而她又没说,也就无法深究了。所以,程灵素的死不关乎武侠,不关乎小说,不关乎剧情,不关乎医术,关乎的是她对人生和爱情态度的取向。还是那个叫张爱玲的女人说的,她说她有三恨:一恨鲫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未完。可惜啊,这位大才女一定没有看过《飞狐外传》,否则这三恨就会变成四恨,多的一恨就是:灵素多桀。

    都说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既然是童话就必定会满足某一方面的幻想,比如侠义的英雄情结,比如说至真挚爱的情义。不过老金绝对是个传统的人,所以笔下的南欢女爱大多都是一见钟情、从一而终的模式,除了最后封笔之作的韦小宝。这大概也是以情动人之处,倘若以我一哥们的说法,反正那个年代是允许一夫多妻的吗,商量好一个大一个小不就得了,那可能所有一切都变了。曹操说生子当如孙仲谋,而我想说的是娶妻当如程灵素啊,以她的聪明和机智来说,智商没有200也差不多,和她生个孩子没准以后能得诺贝尔,得不了诺贝尔也能个院士啥的,再者她对爱人生死相随,紧要关头愿意舍命相救,有情有义啊;更看要的是她身负绝技,深得毒手药王真传,医术高明,平日里有个寒热小病,自当药到病除,说不定还能研发出独家春药什么的。记得原来和一个朋友还聊过娶妻之道,他说过日子和谈恋爱是两码事,言下之意,过日子要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谈恋爱则要找个有特点的。什么叫有特点呢?无非是有几分姿色,会时不时来点浪漫,不给你点惊喜,就给你点疼痛。找老婆就不行了,找老婆就要找个过日子的踏踏实实的,至于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了床的姑娘,估计这年头是很难找到的,不过貌似被我这样的衰人捡到一个,看来我的运气还真是好唉。

  • 2008-11-01

    蹭X - [胡言乱语]

    阿甘的妈妈曾告诉他:生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盒要打开的是什么味道。我老妈没给我说过这么深刻和有哲理的话,不过她也曾给我说过一些很有道理的话,比如交朋友上,她就告诉我:不养鸡可以吃到鸡蛋,但不用心交不到朋友。所以一直以来在交朋友上都是本着以诚待人的原则,可时间长了发现也不是那么回事,最简单的说人并不总是将心比心的。想想虽然活了快三十年了,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工作,朋友是没少交,似乎每个阶段都会有几个好朋友,可真正能交心能有啥说啥想说啥说啥的朋友也就那么几个,其他的不是疏于联系慢慢淡忘就是越走越远。真正的好朋友也未必就是天天在一起,我们几个都是各忙各的而且都不在一座城市,联系也不是很多,但就是那种偶尔碰到或是说说话感觉就很好,君子之交淡如水大概也就是这意思。好朋友其实也不是非要在一起无话不说,而是在一起的时候就算都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不用非没话找话怕冷场那样。工作以后交的朋友其实大抵都是这样的,都是些浮于毛皮的交流,涉及内心深处的东西谁都不愿表露,碍于面子自尊虚荣怕人笑话看不起的什么心理都有。好朋友也不是说非要志同道合,但至少要比较投机而且能相互理解,这一点上来说你和同事就很难找到共鸣。

    社会就是最大的垃圾场和大染缸,能让很多纯真的东西都变得复杂起来,也不一定是相互利用和算计,但总要小心翼翼的保持,恐怕不小心得罪谁,这样的人际关系就很累,所以有时就处的很糟糕。时间长了遇见得多了也就无所谓了,毕竟这不是那个三国时只一面之交就可以义结金兰,也不是水浒时喝点酒就会跪下喊大哥的年代。真正的性情中人已经越来越少,多的都是自称性情中人的人。原来我们几个上学的时候流行一句话说: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这是玩笑话,但朋友虽说不上一定要两肋插刀,可最起码要讲义气,尽管这个词在这样时代听起来有些可笑,可一点义气都不讲的朋友肯定不会长远。原来一直很不习惯AA制,尤其是和朋友出去吃饭啊玩的时候,一般都是谁宽裕点就谁给了,从没有大家吃完没人付账的时候,都是抢着去付钱,这不是做戏的抢,而是真格的,而且没钱的时候给朋友开口也不会不好意思,只要他们有也都是慷慨解囊,说实话那两年没朋友的支援和帮忙,我可能早就尸横在戈壁滩上。

    不过太性情太仗义也不好,那就会给一些人有可乘之机,尤其是那些爱蹭的人。这样的人种类很多,但特点相似,都是爱占便宜而且是小便宜。有爱蹭饭的:记得我们住宿舍哪会,有哥们没钱就了就跟着大家或是某一个人蹭吃蹭喝,可到有钱了不是自己偷偷吃就是请女的吃,后来受到大家一致鄙视也没人在愿搭理他。还有最早的时候也在宿舍,班里有俩兄弟,家里条件好点,他老爹给他带不少方便面和火腿,那阵下午吃了饭晚上还是饿,宿舍楼门锁了也没法出去,到处找吃得,有人去找他俩,还不是要而是买,可那俩逼就不给,最后都长毛了坏了扔了也不给别人,等他们没吃的时候四处找人借钱或是跟人蹭饭,被人骂的狗屎一样。出来上班以后也有,原来和同事吃饭本来是AA制,有时候嫌凑钱麻烦,就一人一天买单,于是有些人就逮着机会了,一到他买单的时候不是有事就是不和我们吃了,完了以后又跑来蹭,还有种人是啥样的呢,你和他吃饭,付账的时候摸索半天,最后大义凛然的说:我没带钱,这顿你请下顿我来。这当然不能拒绝,可转过头呢,结果大家都知道,我倒不是有钱也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就是觉得省那饭钱能发财啊,从那时起就深切体会到AA制真的是一种很科学的方式。

    有爱蹭烟的。没事问你:烟给一根,给了他烟又问有火吗。你说没烟没火抽什么烟啊,我一般都会备用好几个打火机,兜里一个包里一个,家里和公司在各留一个,烟一般随身带的家里办公室备用的都有,偶尔会问人要火或是问人要烟,但没烟没火的事情从没有过。还有那样的,你抽烟的时候给他发根,转过头他就自己点根烟,看你就和空气一样,这不是在乎那根烟或是非要抽他的,你说他妈一根烟能有几个钱,要吗别人给你就别接,完了自己添个脸抽也好意思。上学哪会也经常碰到那样的人,没烟了四处找烟抽,可从没见他买烟给人发过,有时候去问他要根烟,他有都不给你,像这样的人一回两回还行,时间长了谁还跟他当烟友。

    有爱蹭酒的。没事碰到哪有酒场,别人可能就是让让他,说要不坐下来一起喝。这样的人一般有点酒瘾,肚子里那点酒虫子闻见酒味就走不动了,主人可能也只是客气一下,可他还就当真了坐下开始一起喝。在新疆的时候啊,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蒙古人是酒越喝越多,人越来越少;而维族人相反,他们都是人越喝越多,酒越喝越少。这个意思要解释一下,就是说蒙古人比较豪爽的,喝酒的时候都自己带着酒,喝完了会有人主动去买,很多人喝醉了倒下了或是走了,但酒还有很多。维族人呢,他们很爱围成一圈,在乌鲁木齐很多草坪上都能看到,就一瓶酒一人一点点喝,碰到认识的或是想喝点的,都开始加入进来,这些人都是蹭酒的不会带着酒,于是人越来越多酒却越来越少。

    还有爱蹭女人的。这种男人上辈子多半是太监或是和尚,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一样,不管是什么货色的女人他都能聊到一块,而且还特怜香惜玉的那种,即使有些女人能恶心到让人吐的程度他都能忍受,虽然男人都好色,可最起码也讲点层次和品位吧,而且一见了女人就像条狗一样,人家让他干啥就干啥。没事的时候还爱凑,然后再借机勾搭下人家的肩膀,摸下胳膊打下大腿的,然后心里还乐得跟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这种男人不光是一个贱能形容的,我有时候就心想,说粗俗些你想干就直接点,说文雅的要吗就好好调情,你说摸下蹭下的有啥意义,可总有不少男人乐此不疲。

        蹭的类型其实还有很多,爱蹭点随身物品的,借你个东西转眼就忘掉,你说问他要吧好像显得咱们小气,不要吧那是自己的东西。要不就是借个打火机转眼借的没踪影了,害得我想抽烟的时候抓耳挠腮的,所以对爱蹭的人真是深恶痛绝,有时候只能躲得远远的。有那么句经典的老话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这句话虽然经典啊,但还是要改改,为啥呢,因为装逼的人只不过为了寻求自我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至少他爱装就让他装去,又不损害到自己的利益,最多不搭理他们就是了。可蹭逼的人就不一样了,你躲他他还非要缠着你的多得很,不占你点便宜死不罢休的那种,所以这句话真该弄成:莫蹭逼,蹭逼遭雷劈!

  • 我觉得在这样下去,实在对不起每天早晨花两块钱买的火烧夹鸡蛋,为此又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也不能说是决定,应该说是选择。人每天都要面对很多选择,选择吃米饭还是面条,选择走路还是挤公交,选择喝白酒还是啤酒,选择爬楼还是乘电梯,选择是否和她打招呼,选择是否留下联系方式,选择是留下还是离开,选择是手淫还是做爱,选择选择的选择。这些都是小的选择,还有很多大的重要的影响人生进程的选择,它们左右着我们的道路,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选择中渡过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总是懊恼的原因。可能也不会有很多人懊恼,也许只有我一个,总结原因发现我的很多决定和选择都是脑袋一热就这么着了,事后发现错了的时候也已经晚了。有不少时间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就像经常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样,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方式解决,让时间停下来或者让自己停下来,想让时间停下来肯定不现实,所以就选择后者吧,这对我来说不是多难办到的事。

    看到个比喻说人生就像是跳高,起先是助跑但跳到最高点以后我们必然下落。我觉得这个话是废话,因为让人郁闷的是我们没法判断啥时才是最高点啥时已经开始下落,这是很糟糕的事。而且同样的情况下有人可以利用撑杆去跳,那不是跳的高得多,于是人们都拼命找那个撑杆,可太多人找不到杆子,或者找到了也不是顺手的能用的杆子,那就只有通过助跑了。这也不一样,因为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全力有人懒散,虽然最终的结果都一样下落,可那个高点却有太多不同。就算高点一样,也有可能跳过去以后发现自己怎么跳错了方向,就像我哥们说的一句话:我费劲千辛万苦地爬上梯子的顶端,爬上去以后才发现梯子搭错了墙头。生活就是爱开这样的玩笑,这是对那些费了老命朝上爬的人最大的嘲讽,我们发现梯子搭错了墙头的时候已经没法回去爬第二次梯子了。

    记得史铁生在他那篇《我与地坛》里讲过这样一个笑话,尽管他是很严肃的在叙述一个事件,并且这个事件很有可能是真实的,但我更愿把它看做是一个笑话:有个人喜欢长跑也很有潜质,于是经常锻炼成绩也不错,第一年参加区里的大型运动会他跑了第四名,结果第二天他看到报纸上刊登了前三名的照片;于是他更加努力,第二年参加比赛跑了第三名,可报纸只刊登了冠亚军的照片;于是更加疯狂的训练,第三年终于拿到了亚军,可报纸又只刊登了冠军的照片;于是他对自己说一定要成为冠军成为第一,第四年的时候他终于如愿以偿的跑到了第一名,可翻开第二天的报纸一看,上面只刊登了领导的照片。我要是他早崩溃了,因为人能一次两次的经受巨大的打击,可老是让希望落空那估计就不会在有希望了,不过还好我没什么野心,这是因为清楚自己也没多大的能耐,从而也就不报多高的期望,这倒不是不求上进或容易满足,就是想想有不少是自己根本不在乎不想要的那就随它去吧。不过还好不是那么太安于现状的人,这大概还是有选择,如果没得选的时候呢,这个问题还真没想过。

    不说那些无聊扯淡还有看的和听得东西了,说个小时候好玩的事。我小时上学每天都要走好几里路,因为我家在村里西北角上,而村里的小学在最东南头,中间隔着成片成片的棉花地。去上学的路上经常会碰到一个弱智,不是那种歪着头伸着舌头的白痴,只是有点傻智商低吧,不过走路有点长短腿,尤其一跑起来从背后看一跳一跳的很好玩。他家人也不管他,吃饱饭他就跑路上玩,没事还爱吓唬小女孩,最早是拿些毛毛虫啊小蜥蜴啊什么的,后来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见有大点漂亮的小姑娘就脱了裤子露出他的生殖器来,那时上学都是成群一起走,女孩见了他那玩意都一哄而散落荒而逃的。他比我们大的多,所以发育的也早,那玩意看着也挺奇怪,不过由此我们推测他可能不是真的傻,不然他咋不在我们跟前露呢。为了证明我们的推测,我们找了个年龄大点胆子也大点的女孩,从树上撇了根鲜的细柳树条子,然后把树条子外面的皮剥去,弄得长短粗细都顺手了,让她拿着给她说:你拿着偷偷藏在背后,他在敢脱裤子你就拿树条子狠狠地抽他那玩意。她有点害怕,说要是他追着打我怎么办。我们说没事,别怕有我们在后面跟着呢。于是她就按我们说得做了,可当她拿着柳树条准备抽的时候,那小子反应贼快地提上裤子就跑,我们在后面看的哈哈大笑。这就彻底证实了我们的猜测,他并不是真的傻多半有装的嫌疑。后来的事更证实了这一点,那次事件之后他在不敢乱露他的玩意,不过他看我们老是冲他坏笑,也就猜到了是我们几个捣的蛋,经常在路上离我们远远的就开始喊:你妈了个X,你妈了个X。我们追他他就跑,追不上也有办法,我们一人手里攥了一把石子,见他骂就用石子一起砸他,第一次到砸的他抱头鼠窜,可后来就离我们更远的骂,要追的时候就撒了腿跑棉花地里。我们里面有人实在生气就给他哥说了这事,他哥早上初中了,人高马大的是打架的好手,他提前埋伏在棉花地里,傻子又在路上骂我们:你妈了个X。我们假装追傻子的时候他又往棉花地里跑,结果被逮个正着,抓着想揍他,可他开始伸着舌头傻笑,还揪棉花桃子递到朋友他哥面前,说:嘿嘿,鸡蛋,鸡蛋。他哥一想打一个傻子实在有损他威名,于是松开他衣领说:拿回去让你妈煮了给你吃吧。他到听话,拿起就往嘴里嚼着吃。他哥一看觉得吓唬吓唬算了,就说:以后别再路上骂这些人了,听到没。傻子一个劲点头,边嚼棉花逃边往外流口水。我们从此后也就不再理他,他到真老实再不敢躲路边骂人了,所以有时候想想傻子也不是那么好装的,而且他这个傻子扮演的实在失败也挺痛苦。这个世界不缺少聪明人,也不缺少装聪明的人,更不缺少装傻的人,这个世界缺少的是真正的傻瓜,只有他们才是快乐的。现在想起来那个傻子被我们追着跑时跳跃的情形,总让我想起朋友那首诗:我还不曾跳跃。那些装傻的人都已经开始跳跃了,而我们依然不曾跳跃。不过除了真正的傻瓜之外,不管是聪明人装聪明的人还是装傻的人,都他妈各有各的拧巴,真傻子就没有拧巴了吗,那没人知道,知道的人也不会告诉你,再不然就是早已经告诉你了可你却从不相信,就像那句老话常说的:谁会相信一个傻瓜的话呢。

  •                            

    一只独自跳舞的羊

     

    打开包裹,或者被打进包裹

    在没有其他的选择

     

    等了一个夏天

    河边的草还没绿

    食物依然不知在哪里

    有人剪下我们的毛

    会织成毛衣

    有人剥了我们的皮

    做个马甲也未必

     

    放羊的孩子,对母羊很感兴趣

    让人想起一些民族

    他们小伙会操那些毛驴

    那不是人兽大战

    也不是看过的A

    只是无意曾听人说起

     

    有时也会觉得孤单

    因为喜欢的公羊在河对岸

    我想冲过桥去那里

    却惧怕他们手里的皮鞭

    于是起舞,旋转

    臆想着它能在身边陪伴

     

    等待,徘徊,犹豫,

    太多太多的人,和我一样

    不知该去哪里

    最后只能看着对岸,喃喃自语

     

    八月,盛夏,让人想起五年前的夜晚

    一个人狂奔在大街上

    看着你越走越远

    那胳膊上的烙印,无意打碎的鸡蛋

    至今还都落在那些诗句里

     

    那些无聊的诗句?愈加僵涩

    而此时,C,我的朋友

    正在做什么,是抚摸那些柔软的石头

    还是在找走神的诗意

    或者正被一个女人勾引着

    像楼下补鞋的老头

    低头沉思她的裸体

     

    对着电脑一整天

    像只啃着骨头的狗

    也想再去翻动一些页码

    看看哈维尔与王小波

    谁更贴近生活的赤裸

     

    可都忘了,都不重要了

    也许是寓言,也许是咒语

    但没有谁,能阻止太阳落下山去

    公羊们陆续的离去

    等待之余,舞动之外

    只能在为自己唱一首挽歌

    从此,更加沉默

  • 某天在网上看了个某人的墓志铭,模仿史记的风格很简短的描述了他的一生:初从文,三年不中;后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遂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看完当时就笑了,心想这人点也忒背了吧,笑完一想觉得也不足为奇,不说别人了,自己和这人比估计也好不到哪去。有天和哥们打电话聊天还说这个事,看看身边的朋友都混的不错,也就我还是这样吊儿郎当的,这个怨不得时运,朋友们都比我努力和勤奋的多,这一点上来说上天其实挺公平,别的不说了,至少努力的多了钱也会多。所以总结下来还是自己太懒的原因,惰性十足不说,干什么还爱半途而废。有天碰到一个年纪比较小的朋友,和他聊了会天,不知怎么说到钱的事上,他说:可以没有钱,但不能没有理想。当时看他发完这段字我就楞住了,他问我还记得原来曾有过的理想不。我说年份太久不记得了,主要理想太多也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他说最迫切最深刻最想做的,陪伴你时间最长的。我被他问的挺无奈,于是说:还整这么多形容词呢,咱聊点别的吧,别说这个无聊的话题了。倒不是没有,真是不好意思说,我记得最早很想做个小说家的,那阵还在鸟市,没事的时候就写点东西,没有电脑就用笔在稿纸上写,可那时没有稳定的工作,常常为了一日三餐发愁,于是给自己找借口说:先不写了,等有了稳定的工作和充裕的时间在写。可在鸟市失魂落魄的混了一年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我觉得在那样下去只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被饿死,二是抢劫的时候被抓住,两种结果我都不能接受,为此只能选择离开。

    在朋友的帮助下我去了南疆的一家石油化工厂,厂子在戈壁滩上,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人烟,所以生活很是乏味和单调。还好的是吃饭有了保障,而且厂子有职工宿舍,上班也不是很累,就是在车间里当操作工,每天都把一些阀门打开在关上,关上在打开,再有就是看好机器电机什么的。每天只上八个小时,不过要三班倒,白班是早晨十点到下午六点,小夜班从下午六点上到半夜两点,大夜班从半夜两点到早晨十点。这时候觉得是比较稳定了,生活也有了保障,于是装模作样的准备写点东西,尤其上夜班的时候。写着写着就觉得累的很,而且感觉越来越糟,就不想写了,再说用手写很累还不好改,于是又给自己找个借口说:算了,等以后有充裕时间有电脑在写。正巧那时被调到了厂子的锅炉房去烧锅炉,那不是家用或者单纯为取暖的锅炉,是大型几十吨的锅炉,用它给蒸馏车间炼油的提供蒸汽。厂子领导让我到锅炉房当司炉工,那个锅炉不用自己烧,基本都是自动的,有人把煤加在煤车上,我操作按钮把它们加进锅炉,烧上一会看表显示里面没水了,在打开水泵按钮往里面加水,基本流程就是这样,一般不是弱智的人都会操作。有次上夜班趴着快睡着了,想起来该加水了就赶紧看表,一看里面的水都快烧干了,那玩意烧干锅的话可不是闹着玩,它会爆炸据说相当于几吨的炸药,我当时下了一身冷汗,再也不敢打瞌睡了。正巧那阵感情上又出了些问题,有阵很是郁闷,有天打开炉膛的小窗户看,里面的火焰直往外扑,我戴上手套拿着钢钎往里面捅了几下,火势更大了,把钢钎拿出来的时候已经通红无比。看着那火忽然想起很多,我感觉胸膛的火不再它之下,后来莫名其妙的把很多写的东西都扔进去了,那些纸张顿时化为灰烬。

    后来又被调到了轻油车间,就是柴油汽油煤油的都归这个车间管,在厂子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除了原油和蒸馏车间,我基本快转遍了。其实一直很想去蒸馏车间的,因为那是一线车间,一个月能多两三百块钱呢,不过听他们说那的辐射也很厉害就没去。本来是想在那继续干下去的,可却和女人闹蹦了,于是一跺脚走了算了。那也是个夏天,那个夏天和这个夏天一样炎热和多事,夏天真的是很让人厌烦的季节,闷热的天气会让情绪更浮躁,烈日炎炎又总让人感到压抑,但那个夏天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一份爱情,那个夏天失去了很多,就是突然间什么都找不到了。很多年后听了周云蓬的一首《不会说话的爱情》,听完后一下就明白了很多,我觉得他的词写得已经不是好、很好、太好可以形容的了。阿乙曾说能写出这样的词的人,真的是死而无憾了。真的,我听完了觉得所有话语在爱情面前是不值一提的,她远不是一句“我爱你”那么简单。他唱到爱情的炽热时,是“解开你的红肚带,洒一床雪花白。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你眼中荡开”,这真的是太美了;可当唱到爱情的冰冷时,就成了“日子快到头了,果子也熟透了。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从此仇深似海”。据说春天是恋爱的季节,那夏天就是分手的季节,每个夏天都一样。不讨论爱不爱这样的扯淡的问题了,现在倒是电脑有了,工作也算稳定了,可时间总不够用,有时间的时候却连个屁都憋不出来。尤其是这个夏天来到济南以后,我想是不是该把时间劈成两半,一半给工作,一半给自己的生活。可发现这样还是不够用,最后想想只有把自己劈成两半了,把一半给现实的海水,另一半给欲望的火焰。

     

    不会说话的爱情

                         周云蓬

    绣花绣得累了
    牛羊也下山喽
    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
    生起火来

     

    解开你的红肚带
    洒一床雪花白
    普天下所有的水
    在你的眼里荡开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我们的木床唱起歌

    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妹哦
    我最亲爱的姐
    我最可怜的皇后
    我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要到头了
    果子要熟透了
    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
    从此仇深似海

     

    你去你的未来
    我去我的未来
    我们只能在彼此的梦境里
    虚幻地徘徊

     

    徘徊在你的未来
    徘徊在我的未来
    徘徊在火里水里汤里
    冒着热气的等待

     

    期待更好的人到来
    期待更美的人到来
    期待我们往昔的灵魂附体
    重新回来

    重新回来,重新回来